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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当【和事佬】的王为建

    信息发布者:wangbaoquan
    2017-01-16 13:08:07    来源:网络转载   转载

    30年来,巨野县柳林镇闫河村人民调解员王为建终日奔波调处各类或大或小的纠纷矛盾,骑坏了13辆自行车和2辆电瓶车,义务调解民事纠纷1600余起,没有一件造成上访或民转刑,解答法律咨询2万余人次,挽回经济损失8600多万元。他也从一个20多岁的“楞头青”变成了一个“婆婆妈妈”的“老头子”。

      记者近日在闫河村采访了解到,这是一个1700多人的大村,流动人口、外出务工人口较多,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在闫河村乃至柳林镇,一提起王为建,村民们都知道这位远近闻名的“和事佬”。
    王为建告诉记者,1976年高中毕业后,回到家乡柳林镇干了7年民办教师。1983年,作为村里唯一的高中生,他被调回村里,很快入党并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调解纠纷委员会主任,在班子建设、承包地调整、宅基地分配等事务处理上,赢得了村民信任和支持。从那时起,王为建就在村里当起了“和事佬”的角色,一干就是30年。
    “做好农民的调解工作,要用最朴实的语言和老百姓沟通。”王为建说,当事人来找他调解,无论什么事情,都是先倒杯茶,坐下来拉拉家常,聊着聊着就把纠纷调解好了。一句暖心的话,加上一颗公正的心,很快就能让老百姓接受。
    30年来,王为建自费购买法律书籍500多册,熟练掌握了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长期自学后,再遇到矛盾纠纷,王为建总能当场把有关法律条文一字不差地讲给当事人听,然后依据法律和政策,用最朴实的语言跟村民们沟通,及时果断处理问题,让纠纷双方从心底里“服气”。
    王为建说,在农村,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一种省时省力的办法。通过调解,不但能减少诉讼带来的麻烦,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能促进村民之间的和谐。
    1997年从村支书岗位上退下后,王为建在家成立了“王为建人民调解工作室”,干起了专职调解工作,给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免费解答,调解矛盾纠纷也不收一分钱,全靠每年种地收入三四千元维持生活。
    “只有心里装着群众,处处替群众考虑,处事公道,不偏不倚,才能获得群众信任。”王为建说。正因为对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朴实憨厚的王为建把所有的精力和心血都投入到了别人“避之唯恐不及”的调解工作中去。
    在王为建看来,乡邻间的纠纷像火星,扑灭不及也会成灾,就得争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现在,俺们村里的村民都有了诉前调解的意识。”他说。
    因为大部分积蓄花在了调解工作上,王为建一直没有盖自己的房。因为大儿子一家平时在山西打工,一般过年过节才回家,10多年来,王为建把调解工作室安在大儿子家中,并和老伴住在大儿子家。每当大儿子一家人回家时,王为建和老伴就只能睡在那间仅十几平方米的调解工作室里。
    今年5月22日,是王为建多年来最开心的一天。“镇上免费给我在村头租了间近30平方米的平房,已经粉刷好了,县司法局还免费给俺配上了办公用品,俺终于也有了自己的‘办公室’。”一提起新办公场所,王为建至今仍高兴不已,他说,当天巨野县司法局就为他挂了牌:“王为建人民调解工作室”。
    巨野县委书记成伟说,王为建用真诚对待事业、真情关爱群众、真心化解难题,他不仅是政策法规“普法人”、村民利益“维护人”,也深得群众信任,成为不少村民们心中最好的“和事佬”。记成伟告诉记者,去年巨野县建成了26个村级人民调解工作室,今明两年,人民调解工作室将覆盖全县887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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